“香港男子在台杀害女友案”嫌犯陈同佳出狱7个多月,仍想赴台自首
【本报讯】记者 赵友平 去年6月开始的“修例风波”给香港造成很大破坏,而触发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直接起因——香港男子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后逃回香港一案的疑犯陈同佳,已经出狱7个多月。劝其自首的牧师说:他仍有意赴台自首。
陈同佳杀人案一度在香港和台湾引发广泛关注,去年10月陈同佳在港刑满出狱后,曾表示会赴台自首,但至今仍未投案。据香港“东网”、《星岛日报》等媒体报道,劝陈同佳赴台自首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8日表示,陈同佳仍然有意到台湾自首,其意愿没有改变,只是仍要等待台湾及香港两地通关后再作安排。
陈同佳2018年2月涉嫌在台北杀害女友潘晓颖,后逃回香港。因为事发地为台湾,香港与台湾并无“引渡协议”,陈同佳在香港无法以“故意杀人”定罪,最后,香港警方以陈同佳曾盗用潘晓颖的银行卡和财物为由,控告其洗黑钱罪,陈同佳最终被判刑29个月。他已于2019年10月23日刑满出狱。
出狱后,陈同佳曾公开道歉并表示会赴台自首。
而自陈同佳表明愿意赴台自首后,台当局对此态度反复。先是声称“港人港审”,要求港府对陈羁押追诉,还鼓吹陈同佳自首一事涉所谓的“政治操作”,更对陈同佳及劝说其赴台自首的牧师管浩鸣入境台湾采取管制。遭到舆论广泛质疑后,台当局又改口称,并未限制入境,可临柜申请来台。台当局还主张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赴台受审。这种“到香港带人”的要求明显不符合法律常识,是故意搞政治操作,刁难香港特区政府。正是因为台当局制造障碍、设置法律难题,导致“陈同佳赴台自首”至今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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