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月11日電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涉及串謀欺詐和煽動罪,8月10日遭香港警方拘捕。
同日被捕的還有壹傳媒的4名高管,包括行政總裁張劍虹、集團運營總裁周達權等。4人均被指控涉嫌串謀欺詐,其中周達權還被指控涉嫌勾結境外勢力。
鑒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高管涉案,香港警方隨後拉大隊赴壹傳媒總部大樓進行搜查,並帶走約25箱證物。執法期間,警方容許部份傳媒進入封鎖區進行采訪。
(圖源:香港中通社)
香港國安法再次亮劍,就直指亂港頭目黎智英,一眾亂港派人士顯然坐不住了!
由於黎智英涉嫌幹犯的罪行幾乎是“無可辯駁”,反對派人士遂把炮火對準了香港警察,“污衊”警方搜查壹傳媒大樓,以及僅讓部分傳媒進入封鎖區的做法是“打壓新聞自由”……
香港反對派議員涂謹申聲稱,警方拘捕黎智英的行動是所謂的“政治報復”,警方搜查傳媒機構則是“影響新聞自由、制造寒蟬效應”;向來被指“立場偏黃、選擇性眼盲”的香港記協、壹傳媒工會以及香港電臺節目制作人員工會等更是聯合起來,高舉所謂“新聞自由”的大旗,對香港警隊進行猛烈抨擊。
(截圖自香港記者協會的臉書賬號)
那麽,警方是怎麽回應的呢?
據香港警方透露,傳媒在封鎖區外采訪是一向做法,此次鑒於公眾對國家安全法案件的關註,警方嘗試讓壹部分記者進入封鎖區采訪,提升透明度。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郭嘉銓總警司對外表示,新安排是希望便利媒體,除了尊重新聞自由,亦要衡量會否阻礙行動等風險因素。警方最終容許15間傳媒,包括電視、電臺、報紙等機構進入封鎖區采訪警方的搜證工作。
警方理解部分傳媒對安排有意見,日後會作出改進。
至於警方會進入壹傳媒大樓進行搜證,則是因為涉案者黎智英的辦公室位於壹傳媒大樓的二樓,此樓層恰好又是編采部的所在地。
警方強調是在沒有辦法及必須的情況下,在二樓進行搜證,期間亦允許有關編采人員回到座位自由工作……
(圖源:香港《明報》)
由此可見,香港警方的執法既合理又合規。難道因為壹傳媒披了件“新聞機構”的外衣,便成了香港的“法外之地”?
再者,此次黎智英涉嫌幹犯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與 “新聞自由”根本“八竿子打不著關系”!
莫非在反對派眼裏,所謂的“新聞自由”包含了“危害國家安全”?
事實上,亂港派之所以“不遺余力”地要將警方的執法與“打壓新聞自由”掛鉤,目的就是為了混淆視聽,以煽動社會的不滿情緒。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不地道”的做法,亂港派也並非首次施行了。
眼見香港警方正常執法卻遭非議,香港前特首梁振英近日就看不下去了!他在社交平臺連發多文,為香港警方鳴不平。
梁振英指出,“抓黎智英等人是國安行動,國安行動是否必須讓傳媒采訪?不是。大家看英國的MI5、MI6(軍情五處、六處) 就知道了。香港警務處的國安處不必太apologetic(有歉意)”。
(制圖 劉春)
他又質問那些質疑警方做法的人士:“港英政治部的搜捕行動,有讓記者采訪嗎?既然有人認為港英年代香港人更自由,我們就照抄港英好了。”
此外,針對警方僅允許部分記者采訪所引發的爭議,梁振英就一針見血地指出,白宮的記者會也是選擇媒體的,安慰“香港警察不必理會”。
他還風趣地調侃道,“如果抓黎智英就是打壓新聞自由,那麽抓黎智英的兒子黎耀恩是打壓什麽?吃日本菜的自由?(注:黎智英的兒子黎耀恩在香港開了3間日本料理餐廳)”
許多明理的香港網友亦在留言區內紛紛附和:“美國CIA、新加坡反恐做事會有記者在現場拍攝嗎?” “國安事件根本是可以拒絕采訪,因為有可能涉及國家機密。全世界都有不少例子!”“(反對派)先了解先進國家、‘金主’做法。妳有新聞自由,主辦單位也有邀請、安排的自由!”
還有港人揶揄,抓黎智英準確來說應該“是打壓做漢奸的自由,只是這種打壓是必須的、也是合理合法的。”
據資料顯示,1999年,香港廉政公署曾就一宗記者涉嫌賄賂警員的案件,到壹傳媒進行搜查工作;2003年及2004年,香港警方及廉政公署亦分別就有關案件前往壹傳媒旗下的《忽然壹周》及《蘋果日報》搜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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