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月13日電 香港律政司檢控官翁達揚早前被傳媒揭發出書疑似教青少年逃避刑責。事後原本專責處理“修例風波”案件的翁達揚,隨即被調往高等法院案件組別,以免牽涉利益衝突。
《星島日報》昨日(12日)報道,翁達揚早前已向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請辭。律政司職員名單中未能再找到翁達揚,而持有執業證書之律師或執業大律師名冊中亦未能找到其名字。據悉,翁達揚的離職可避過律政司按照內部既定程序而展開的內部調查。
翁達揚去年9月與大律師梅碧思合著《一讀就懂!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向兒童及青少年講解法律知識。書中其中一個章節“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以問答形式解答何謂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
書中舉例“警察在我的背囊裏發現有一把水果刀,這把水果刀是否必然就是‘攻擊性武器’呢?”作者先指警棍的製造目的是用來對他人造成傷害,所以市民在公眾地方藏有警棍便會觸犯法例,而水果刀則解作一把日常用來切水果的刀,不是被製造或改裝來傷害他人用的,以此詮釋“除非他有足夠證據,證明我企圖用這把刀傷害他人,否則,便不能說這把刀是‘攻擊性武器’”。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該書沒有提到警方若在疑犯身上搜出水果刀時,會作場景判斷分析,加以舉例令讀者全面了解。有法律界人士批評書中例子說明過於簡單,甚至以偏概全,或會令人誤墮法網,甚至可能誤導“有心人”憑一知半解逃避法律刑責。
對於翁達揚的離職,有網友留言表示,“他辭職是為了逃避內部調查,可能之前做了違規行為包庇被捕暴徒”;“一定要徹查那些檢控官失職”;“離職都要追究到底!”。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