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為香港特區政府總部。 香港中通社圖片
【本报讯】香港中通社10月12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12日公佈,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後加入特區政府的公務員,須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
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為了加強公務員對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期望和責任的認知引入此安排。大部分準受聘人須在接受聘任時同時簽署聲明,直接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人士,則須宣誓。
發言人還表示,要求公務員宣誓或作出聲明,是對公務員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有助進一步維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並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安排亦符合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
發言人補充,如有人員在職期間涉嫌或被裁定違反聲明或誓言,有關個案會按公務員規則和規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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