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新社香港10月22日電 香港特區立法會22日繼續審議《2019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於下午4時劃線,議案最終以38票支持、18票反對,三讀通過。
條例草案涉及將上訴許可申請、批出司法複核許可的上訴聆訊,由3名法官改為2名法官處理,旨在助司法機構盡快處理上訴案件。
提出修訂建議的司法機構政務處表示,近年民事案件量大幅上升,尤以源於免遣返聲請的司法複核案件為甚,對司法機構的工作量帶來巨大壓力。為確保所有案件能够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儘速得到有效處理,司法機構對在高等法院進行法律訴訟的若干程序作出檢討,建議對相關法案作出修訂。
政府據上述建議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草案於2019年12月27日刊憲,並於2020年1月15日正式提交立法會審議。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