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為2017年7月1日,香港第五屆特別行政區政府官員宣誓就職。 香港文匯報
【本报讯】香港特區政府早前表示,將安排現職公務員一次過簽署聲明或宣誓,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香港文匯報獲悉,特區政府所有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將於今日(12月16日)宣誓;消息指,預計周五也會安排政府部門首長口頭宣誓,均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監誓。由於問責局長上任時已宣誓,毋須重新宣誓。
自香港國安法生效實施後,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先後要求新入職公務員、問責團隊及部門首長等宣誓,並預計稍後延伸至所有在職公務員。根據誓言內容,宣誓公務員須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及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對公務員的基本要求。公務員拒絕簽聲明,會令局方嚴重質疑他們是否不接納基本法,不適合在隊伍中履行職務,但相信絕大部分公務員都不會有此問題。
他又指,假若有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或宣誓,確認及承諾以上基本條件,政府會考慮以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的既有機制,要求相關同事離開隊伍,其間亦不會接受相關同事的升職、轉職或退休後延長服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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