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15日電 香港“修例風波”以來,已有上千名被捕示威者被檢控,期間有法官對黑暴分子依法進行判刑,卻遭到亂港分子的針對和報復。
此前,黃之鋒煽動“手足”對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鄭紀航所審理的5宗案件發起惡意投訴,指他“判刑偏頗”。今日(12月15日),司法機構公布調查結果,裁定對其中3宗案件的投訴不成立,另外2宗案件由於被告已向原訟法庭提出上訴,因此司法機構將等到該案件的司法程序完結後再作跟進。
其中一項投訴,是鄭紀航審理的梁國雄示威被刺一案,黃之鋒在社交媒體上誣稱鄭紀航“贊揚被告‘熱愛社會’”、“變相鼓勵市民襲擊”等等。
司法機構則認為,從判刑理由的前文後理,鄭紀航並無贊揚被告“熱愛社會”,亦無直接或間接認同或鼓勵針對不同政見人士作出暴力行為,更無“合理化”被告的犯罪行為,反而就被告人在庭上指會以暴力對付不同意見人士的恐嚇言論,再三告誡被告不應訴諸暴力。
另外幾宗投訴,是黃之鋒指鄭紀航審理有關黑暴案件時,“重判”暴徒,認為他有“極為嚴重的偏見”。其中包括一宗判處一名用傘襲警及藏有噴漆的男子入獄五個半月,還有一宗是判處一名自制綁有打火機噴霧罐的男學生入獄10個月。
對此,司法機構則認為,鄭紀航在量刑時提到“自私”、“令人厭惡”,旨在指出罪責嚴重之處,以及對比其他案例下的量刑考量,沒有表達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無表面偏頗。
還有兩宗被黃之鋒等人惡意投訴的案件,包括鄭紀航判處一名藏有士巴拿(扳手)的中六學生入勞教中心,以及判處一名對內地生使用私刑的科大本科生入獄9個半月。這兩宗案件被告已經提出上訴,因此司法機構會在司法程序完結後再跟進。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