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為香港旺角街頭。(香港中通社 許其皓攝)
【本报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12月23日)宣布,除獲科興生物及復星醫藥提供疫苗外,亦已與阿斯利康藥廠(AstraZeneca)達成預購協議,獲750萬劑該藥廠與牛津大學研發的“不可複製性病毒載體”疫苗,令香港預購的疫苗達2,250萬劑,三款疫苗也需注射兩針,足夠全港巿民使用,政府並繼續物色第四款疫苗。 行政會議昨日則召開特別會議,通過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制定新規例,緊急使用有關疫苗。政府將推出大型接種計劃,全港市民可自願免費接種,並可透過選擇接種的時間及地點,變相揀選“心水”疫苗。
在昨日傍晚舉行的記者會上,林鄭月娥宣布,政府將成立顧問專家委員會,委任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前主席劉澤星為召集人,委員會11名成員則包括4名政府專家顧問,就疫苗提供意見;行會昨通過的新規例生效期至明年12月23日,賦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參考委員會的意見,並根據客觀醫學數據包括第三期臨床研究,批准疫苗在港緊急使用。食衞局並會設監察機制。
科興的滅活疫苗最快下月抵港,政府已成立由食衞局局長陳肇始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共同主持的專責工作小組。聶德權指出,將分階段為全港市民免費接種疫苗,計劃會有三大原則,包括接種計劃會覆蓋全城、屬自願性質,以及疫苗的資訊公開透明。小組還會就計劃進行宣傳教育的推廣工作,即時反駁失實謠言。
資助嚴重不良反應者
林鄭月娥又指出,即將接種的疫苗是經嚴格臨床測試,專家亦審視數據確定安全性,市民不必過分擔心,但在疫情下,疫苗研發時間壓縮,故不能完全排除在大規模接種下,會出現罕見或未能預見的嚴重不良反應,政府因此要為藥廠提供免責權,直言若不接受有關免責條款,政府根本難以買到疫苗。不過,她強調如果藥廠涉及疏忽、欺詐或不當行為,則不會受免責權保障。
政府因此將成立保障基金,為接種疫苗後出現罕見或不良反應的巿民提供支援。她表示,有關巿民雖可向藥廠民事申索,但有一定的難度,故政府參照外國做法,成立保障基金,投訴人倘若經過醫學專家評估因注射疫苗引起嚴重不良反應,保障基金可快速提供經濟支援。政府稍後會向立法會財委會提交文件申請撥款,暫未有金額及安排的詳情。
另外,林鄭月娥早前表示巿民不可自由選擇疫苗,她昨日進一步解釋是指政府不會在同一地點提供多於一款的疫苗,因疫苗來港時間不同,貯儲方式亦有別,故某些場地只適合特定一款疫苗,但由於資訊公開,巿民會知道哪時段、在哪處可接種“心水”疫苗,故變相可以選擇。她說:“如果市民喺某一時間、某一環境知道邊一款疫苗在使用中,打算唔接種,可以選擇喺另一時間、另一個接種環境接種另一疫苗,喺呢個層面來說係可以選擇。”
個人電子針卡載記錄
創新及科技局將設電子版疫苗注射記錄系統(俗稱“電子針卡”),除記錄接種疫苗時間,還會記載個人病毒檢測結果。林鄭月娥指有關電子記錄將可配合往後的政策措施,但能否免檢疫入境其他地區則未有定案。
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昨亦通過修訂強制抵港人士檢疫的規例,日後可要求指定地區抵港人士的檢疫期,由14天延長至最多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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