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政客就黎智英案说三道四,香港律政司驳斥:只会反映个别人士的政治图谋
【本报讯】被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壹传媒集团创始人黎智英于2020年最后一日再度被还押看管。据香港东方日报网3日报道,1月1日至3日,黎智英的妻儿每日前往探监。针对一些外国政客对黎智英案说三道四,香港律政司2日回应批评其为“无理指控”。
2020年底,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黎智英获高院法官李运腾批准以现金1000万港元及多项条件保释,香港律政司随即提起上诉。12月31日,终审法院批准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释案提出的上诉许可,并安排在今年2月1日继续相关审理,黎智英当日即时被押返位于荔枝角的收押所。此案由3名终审法院的国安法指定法官,包括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及张举能负责审理。
香港电台报道称,律政司在法庭上提出,本案涉及香港国安法,在考虑是否批准保释时,应给予“国家安全”问题更多考虑,国安法第42条也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否则不得准予保释。律政司还表示,香港国安法控罪性质严重,与谋杀罪及叛国罪相似,法庭一般不会在这些案件中批准保释,保释门槛亦应要比一般案件高,不能承受被告潜逃或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
|
就在香港市民对终审法院的决定发出肯定之际,一些此前就不时干涉中国香港事务的外国人士又指手画脚。据香港《星岛日报》2日报道,一贯持反华立场的英国组织“香港监察”创办人、人权委员会副主席本尼迪克特·罗杰斯攻击终审法院拒绝黎智英保释,声称律政司是“不公义部门”,导致“司法独立被践踏,法治被破坏”。
对此,律政司2日作出回应称,社会人士有权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就法庭的裁决或相关事项发表意见,但同时必须尊重司法独立,更不应该肆意批评司法机构,毫无根据地指控法庭的决定是屈服于压力下。而对于有人基于律政司依法履行宪制职责而诋毁部门的声誉,律政司表示,这种行径只会反映个别人士的政治图谋,所提出的言论更加欠缺基础甚至不尊重法治。“任何恶意企图向我们的检控工作或司法机构施以不正当影响的指控或攻击必定不会成功,我们亦应该谴责这些行为。”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