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5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5日公佈,截至4日,共有42處指明地點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中,其中近八成半市民(約5.5萬人)已遵從公告接受病毒測試。
根據2020年12月30日及31日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以及衛生防護中心1月4日的最新資料,就42處受強制檢測公告涵蓋的指明地方,特區政府為市民安排流動採樣站、社區檢測中心或其他檢測途徑進行檢測。相關強制檢測公告限期已於4日屆滿。
根據食物及衛生局及民政事務總署的初步記錄,截至昨日,共有約5.5萬名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已透過27個相關採樣站或各區的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佔檢測公告涵蓋的相關大廈的估算居民人數近八成半。透過上述強制檢測規定,錄得16宗陽性病例。此外,民政事務總署瞭解部分市民亦有透過檢測公告中其他檢測途徑進行檢測。
民政事務總署感謝市民的合作,遵從強制檢測公告,齊心抗疫,並再次提醒市民,特區政府會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所有檢測公告。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新冠病毒傳播力強,不少患者雖無症狀,但仍會感染身邊的人。進行檢測是對自己、家人及社區負責任行為。特區政府提醒市民須依從檢測公告進行檢測。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港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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