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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法界:法官出錯“走犯”頻生理應檢討

2021年01月06日 10:47:18  來源:香港文匯報

攬炒派區議員許智峯早前棄保潛逃。(劉友光 攝)

【本报讯】近日香港社會對司法改革呼聲持續高漲。將於本周五退休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15)在記者會上表示,司法機構並不反對司法改革,如有任何地方可以改善都會跟進。不過,他指談改革需提供細節和理據,例如哪裏需改革,認為若有人因不滿判決或贏不到官司就要求改革,就不是好的理由,相信很多市民都難以接受。

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昨日(15)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認同馬官所指純粹因官司輸贏而提出司法改革並非好的理由,但目前已有不少理據顯示本港司法制度需要改革,而且任何制度都不可能一成不變,適時改革只是配合社會發展和實際需要。

亂港頭目黎智英竟獲保釋,引起社會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高漲。圖為黎智英在懲教人員押送下登上囚車離開終審法院。 香港中通社圖片

亂港頭目黎智英竟獲保釋,引起社會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高漲。圖為黎智英在懲教人員押送下登上囚車離開終審法院。 香港中通社圖片

張國鈞:有官不諳暴衝禍害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對馬官指不反對司法改革表示歡迎,並認同馬官所指,純粹因官司輸贏而提出司法改革並非好的理由。惟現時香港的司法制度確有需要改革,例如法律程序冗長昂貴、法官不了解和不掌握社會實際情況,及個別法官不止一次刻意偏離案例和判刑指引等問題。

張國鈞舉例指,上訴庭在鍾嘉豪案的判詞中,明確指出有下級法院法官對非法集結的公害、控訴要旨、控罪先發性,和案件演變為暴力衝突的風險皆缺乏全面掌握;而判刑法官雖聲稱自己謹記黃之鋒案就非法集結所釐清的判刑原則,但其實只是口惠而實不至

黃汝榮:疑似雙標亂象頻生

退休裁判官黃汝榮指出,社會近日提出不少司法機構需改革的理據,理由亦並非不滿特定裁決或輸了官司,而是某些法官處理案件時屢次出現被告棄保潛逃的情況,亦有某些法官的判決屢次被上訴庭推翻,他認為這些情況絕非巧合,即使社會無關註相關事件,作為司法機構的首長,首席法官亦應進行內部檢討。

對馬官稱司法改革需由市民提出細節和理據,黃汝榮坦言市民並不熟悉司法機構的運作,但既然社會已有相關理據,首席法官應與司法機構主動檢視和提出改進。

黃汝榮續說,近日亦有議員和不同界別人士列舉很多外國例子,指香港可仿傚外國設立量刑委員會和監官會,但馬官昨日對這些提出已久的建議並無任何回應。他又指,早前有法官審理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時因在判詞發表個人評語而被停審修例風波相關案件,但反觀部分一樣有在判詞提出個人評語的法官卻無被停審,這更凸顯司法改革的必要。

他直言,公眾原本期望首席法官能解答有關司法改革的關鍵爭拗點,但首席法官昨日模棱兩可的言論卻令人產生更多疑問,甚至可謂不負責任。

馬恩國:培訓無關判刑結果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引發近日連串裁決上的爭論,很大程度源自香港國安法落實後,對本地法官來說,屬全新的事物,又沒有實質案例參考,令到他們對香港國安法與普通法之間如何配合,以及在判刑時從量刑、脫罪及保釋等問題怎樣融會貫通,本地法官毫無頭緒,在不懂得最新的國際形勢下,導致拿捏時與實際情況出現不協調。因此,提出司法改革,就是要加強法官的培訓,使法官明白及掌握,與判刑結果拉不上任何關系。

涉暴動罪已經潛逃的中五生曾誌健。(資料圖片)

涉暴動罪已經潛逃的中五生曾志健。(資料圖片)

黃國恩:法官質素無從監察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制度是沒有完美的,也不可能一成不變。近期法官在判案的時候標準不一,無論定罪、量刑、保釋都有很大偏差,又不能提出令大眾滿意的理據,個別法官的言論更十分荒謬,但律政司不可能每宗個案都上訴。提出司法改革,成立具公信力的獨立監察機構監察法官行為,全面檢討現行法官的委任、升職、降職、停職或革職等機制,旨在希望提高法官質素,保住司法機構的金漆招牌。

他又指內地目前也實行法官問責制,反問為何香港不能執行,認為本港司法機構不應再以司法獨立作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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