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屯門法院大樓及法官水佳麗。港媒資料圖
【本报讯】街頭扔汽油彈的,成了“優秀小孩”?一點不奇怪!
因為,昨天(1月14日)有個涉嫌襲警的,又成了“上進小孩”!
作出以上“判斷”的,是香港屯門法院的女法官水佳麗。只是,她的這些判決,每一次都會引來各種非議
雖說要給犯錯的年輕人機會,但妳也不能這樣誇吧?
昨天(1月14日),一起“3名學生襲警案”在香港屯門法院審理並宣判。而法官水佳麗的判詞,又再次引起香港社會的關註。
案子本身很簡單:2019年11月10日,有網民發起非法遊行,在香港天水圍聚集堵路。
眾所周知,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中,基本上每次非法遊行都最終會演變成暴力事件。
而這次也不例外,4名高中生因“襲警罪”及“在公眾地方持有攻擊性武器罪”被警方拘捕。經過審訊後,4人中的3人被控罪成,依次為:戚晉浩(18歲)、張天倪(18歲)、張浩一(19歲)。
2019年香港“反修例”風波中,非法遊行最終都會演變成暴力事件,黑衣暴徒對抗警察或“私了”市民已經成了常態。港媒資料圖
昨天(1月14日),這個案子最終宣判了。
法官水佳麗在宣判稱:從不同人士為3人所寫的求情信中,可以看出3人都是“上進,不壞的年輕人”,過去付出過不同程度的努力,所以“明白他們是一時衝動而犯案”……
她還認為:這3人本性不壞,法庭必須考慮案件的整體嚴重性及阻嚇性,以防止充滿激情的年輕人一下子不考慮後果便衝出去。
最終,她判決首名被告“在公眾地方持有攻擊性武器罪”及“襲警罪”成,監禁3個月;另外2名被告則被判“持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判監禁9周。
此番判決是否合理?在此姑且不論。
但水佳麗法官的“誇誇”判詞,卻確實引起了一眾香港網民的反感。
很多香港網友各抒己見:“真是上進年輕人,就不會幹這些事情了!”“這些話,真得會教壞細佬(小孩子)。”“警察都打,還上進?”……
2020年9月,水佳麗曾因“汽油彈少年”一案,引起多方關註。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事實上,法官水佳麗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因為“誇張的判詞”被關註了。
據此前報道,香港曾有一15歲少年為發泄不滿,2020年年初在元朗朗晴居、鳳翔路一帶馬路投擲汽油彈。
而這個案件到了水佳麗手上,卻最終只判18個月感化令(無須收監)。
當時水佳麗在判刑時,還贊揚該少年為“優秀嘅細路”(“優秀的小孩”) ,並“欣賞”他小小年紀已“主動及樂意幫助香港”,但被告單靠“滿腔熱誠”行事,所用方法行不通,不會改變其他事情,只會重重打擊父母,並勸誡被告:要分辨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
水佳麗如此“放水”,香港律政司當然不服判刑,最終申請復核刑罰成功。
2020年9月17日,香港首席法官潘兆初,最終改判該“汽油彈”少年進入勞教中心,兩項控罪同期執行。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