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北京4月27日电(记者邰思聪)27日,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以视频形式召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作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首个立法协同项目,京津冀三地将于今年5月1日同步施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此外,京津冀三地今年还将推动公共卫生领域协同立法。
据了解,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跨区域流动范围广、使用强度高、单车排放大等突出问题,成为京津冀地区治理大气污染的重点环节。2018年,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共同决定将机动车污染防治立法作为三地人大的立法协同项目。条例于今年1月中旬在三地人民代表大会上分别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同步施行。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表示,历时约一年半,三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在核心条款、基本标准、关键举措上保持一致,在共同领域解决共同问题,承担共同责任。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介绍,为使三地更好地开展协同立法工作,2014年三地建立了相关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目前,已就五十多部法规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协同立法工作,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升级三个重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为区域协同发展注入了强大法治动力。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表示,目前,三地人大结合各自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正在研究拟定公共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立法修法计划,着力于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统筹推进公共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工作,推动形成一批公共卫生领域协同立法成果,为京津冀区域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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