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罗沙)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最高人民法院23日发布10件2019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和吸毒诱发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充分昭示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政策立场。
这些案例包括3件死刑案例,分别是:吴筹、吴海柱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周新林运输毒品案,张伟故意杀人案。
在张伟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张伟明知吸毒后会出现幻觉等精神异常,且曾多次被戒毒、送医,却仍继续长期吸毒。张伟诱骗独行的7岁儿童,并将其杀害,致其尸首分离,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伟死刑,体现了对吸毒诱发的严重暴力犯罪的严惩。张伟已于2020年6月17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另7件案例分别是:刘勇等贩卖、制造毒品案,祝浩走私、运输毒品案,卞晨晨等贩卖毒品、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刘彦铄贩卖毒品案,邹火生引诱他人吸毒、盗窃案,陈德胜容留他人吸毒案,吕晓春等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近年来我国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在2015年达到历史最高点,一审结案数为13.9万件,2016年开始回落,2019年降至8.58万件,较2015年降幅为38.27%。
“必须清醒地看到,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涉毒因素双重影响,当前我国的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李少平说,“金三角”“金新月”及南美等境外毒源地对我国的渗透加剧,云南、广东、广西等边境、沿海地区的毒品走私入境犯罪仍保持高位。国内制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合成毒品犯罪较为突出,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制毒物品犯罪案件数呈增长之势。毒品问题常与“黄、赌、盗、抢、黑”等问题相互交织,诱发大量违法犯罪活动。
李少平表示,人民法院要扎实做好以毒品犯罪审判为中心的各项禁毒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禁毒委组织的“净边”等专项行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把好案件事实关、法律关和政策关,确保毒品犯罪分子得到及时、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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