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4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召开时间
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日前在京召开。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5月21日在北京召开。
为何推迟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在京召开,并提出会议议程建议。按照这一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为大会的召开进行了一系列筹备准备工作。
鉴于发生新冠肺炎重大疫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全国政协第三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
之后新华社2020年2月24日报道指出,日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研究了关于推迟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国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积极投身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建议原计划于3月3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予以适当推迟,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时间敲定的时机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努力,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适时召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条件已经具备。
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汪洋指出,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背景下召开全国“两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作出的重大决定。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两会”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19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每年全国两会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都会听取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昨日(4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2019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也是汇聚众智众力科学民主施政、推动工作的重要途径。去年国务院部门牵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7162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3281件,分别占建议、提案总数的87.8%和85%。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出台1500余项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打好脱贫攻坚战、增强创新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工作开展。
会议要求,要以高度责任感,继续抓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深入倾听社会和人民群众呼声,凝聚共识,更有针对性做好政府工作。
1、将办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向代表和委员问需问计问策,把他们的真知灼见转化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2、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出实招,努力推动加快解决。对代表和委员反映集中的事项,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答复承诺要做的工作必须尽快落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3、把与代表和委员沟通交流贯穿到办理工作全过程,通过邀请调研、专题座谈、登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建立政府部门与代表和委员沟通联系的“直通车”。要坚持开门办理,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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