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傑。(港台節目視頻截圖)
【本报讯】1月11日電 香港警方拘捕53名組織或參與所謂“初選”的攬炒派人士,引來其他攬炒派人士的極大反彈。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就為“初選”發起人戴耀廷的“真攬炒十步”文章狡辯,稱其只是“狂想曲”,需要港府、中央配合才可成事,質疑當局是以動機入罪。
對此,大批香港網友表示,梁家傑學法律出身,竟然不知道這是“預謀政變”?!還有網友怒轟,“原來還要中央配合妳反政府?”
日前,香港警方拘捕53名攬炒派,指他們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也是香港警方首度引用“顛覆國家政權罪”作出拘捕。
而一旦法院裁定罪成,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可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他攬炒派人士立馬坐不住了,拋出各種歪理邪說,企圖誤導公眾。
昨天(1月10日),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在港台節目中說,警方以戴耀廷的文章“真攬炒十步”為例子,指“初選”目的是顛覆政權,但他認為,這篇文章僅僅是“天馬行空”、“狂想曲”,當中不少步驟要政權配合才可以實行,而這些都不是戴耀廷可以控制的,反問“這樣如何入罪”?
做客同一節目的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民建聯馬恩國則反駁稱,有意圖就可以入罪,表示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文中使用了“旨在”一詞,控方並不用證明戴耀廷的“十步曲”有可能真的會實現。
但梁家傑仍然死撐,指若馬恩國的說法成立,則撰寫科幻小說達成與“十步曲”的同一後果,同樣可以被告。
他還說,香港刑事法控罪必須有行為,“旨在、意圖要跟行為配合”。
然而,這句話恰恰證明戴耀廷等53人被捕,且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在法律理據上是完全站得住腳的。
攬炒派在戴耀廷等牽頭下組織策劃非法“初選”。(星島日報圖片)
在戴耀廷推出的“真攬炒十步”中,“35+初選”是第一步:在香港立法會中取得過半議席,通過否決預算案癱瘓特區政府。
這一步,攬炒派實施了,眾籌、做民調、線上線下宣傳及舉行“初選”投票,並且有所謂的“選舉結果”。
2020年7月11日及12日,攬炒派無視疫情擴散風險,在全港設立超過250個票站,鼓動他人出來投票。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參選人的宣傳單上公然印有“議會攬炒”、“構建民族想象”、“支援街頭抗爭”等字句。
對於梁家傑的狡辯之詞,香港網民看完後表示:“這叫預謀政變!狡辯什麽呢?”“越講越錯。”“並不是天馬行空的想法,是已付諸行動了。”
還有網民怒斥:“原來要中央配合妳反政府?(沒配合)所以不犯法?”“狂想?瘋狂就不用負責任?”
也有網民“一針見血”稱,“事實是講‘占中’,占了;講反修例,反了;講‘35+’,如果港府不作為,不是空講!後果不堪設想。”
“失敗就是天馬行空,如果他們成功了,香港人就四大皆空啦。”
“中央已經配合,所以有了香港國安法。”
今天(1月11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香港前特首梁振英也在社交媒體發文,用一則比喻,痛斥梁家傑為戴耀廷狡辯是謬論。
梁振英假設稱,梁家傑身上有個汽油彈,口袋裏有附近某銀行分行的平面圖,還有一張字條,上面寫著:十萬,不然就同歸於盡。
“梁家傑在銀行門口被警察截獲,在法庭辯護時說,‘我這只是狂想曲,如果銀行不配合,我也不會打劫成功’。”
梁振英反問,若如此,那梁家傑會獲判無罪釋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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