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0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近期对餐饮食品、豆制品、罐头、酒类、饮料等9类食品样品及食用农产品样品进行抽检,在丹泉、“封侯岩葡萄酒”“老三花酒”中检出不得使用的甜味剂,在花蟹、皮皮虾、带子螺等多种海鲜中发现存在镉超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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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批酒类违规使用甜味剂
据了解,此次抽检酒类19批次、检出5批次不合格。
5批次不合格的酒类销售商分别来自贵港、崇左、桂林等地,包括丹泉等广西知名品牌。具体为:
贵港市永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荷花店销售的标称来自广西贵港东方传奇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封侯岩葡萄酒”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结果分别为1.50mg/kg、0.00082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广西崇左市国宝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广西丹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8.8%vol金质丹米酒”“28%vol丹泉丹米酒”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三氯蔗糖,检测结果分别为0.0228g/kg、0.023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灵川县薇建百货超市有限公司城南店销售的标称来自桂林劲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三花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结果为0.00035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据了解,甜味剂(甜蜜素、三氯蔗糖)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有关规定,白酒中不允许添加甜蜜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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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款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在此次抽检中,3款纯净水因铜绿假单胞菌超标被认定为不合格,生产厂家来自河池南丹和来宾合山。具体为:
南丹县天泉气站销售的标称来自南丹县幸福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幸福泉饮用纯净水”;
南丹县凤凰山泉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来自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水电后勤服务分公司生产的“九龙甘泉饮用纯净水”;
合山市山海清饮用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海清包装饮用水”。
据悉,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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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多种海鲜镉超标
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3059批次、检出25批次不合格。记者注意到,不合格产品中以海鲜占比较大,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和镉,涉及南宁淡村、埌西等多个市场。具体为:
南宁翌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祺广场分公司销售的“象拔螺”,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85.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结果为3.83×103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南宁翌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祺广场分公司销售的“皮皮虾”,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测结果为1.6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南宁市青秀区埌西综合市场曾世斌销售的“花甲螺”,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检测结果为557.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氯霉素检测结果为3.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南宁市青秀区埌西综合市场梁朝信销售的“沙包螺”,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结果为144.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南宁市青秀区埌西综合市场杨海青销售的“带子螺”,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测结果为3.51mg/kg,标准规定为≤2.0mg/kg。
南宁市辉华水产品摊销售的“花蟹”,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测结果为1.19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南宁市江南区淡村市场谢玉兰销售的“皮皮虾”,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测结果为3.44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钦州市钦南区东风市场刘秀英、黎信娟销售的“花蟹”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镉(以Cd计),检测结果分别为1.2mg/kg、0.97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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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已下架、召回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下架或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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